科組特色(音樂)

音樂

科組特色(音樂)

 本科透過創作,演奏,聆聽及律動,以達致以下四個學習目標:
  1.  培養學生的創意及想像力。
  2.  發展學生的音樂技能,並重視學生的學習過程。
  3.  培養學生評賞音樂的能力。
  4.  認識音樂的情境。

學習目標:
  1. 透過音樂活動,發展學生的音樂技能和建構音樂知識,使學生從中得到快樂、享受和滿足,並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。
  2. 發展學生的創作力和評賞音樂的能力,並透過音樂發揮個人情感。
  3. 透過樂器訓練、合奏及合唱,提高學生自律、表達、專注和協調的能力,並發展群育的美德。
  4. 培養學生的美感及對文化的認識。
  5. 培養學生對音樂的終身興趣。

 

評核模式:
評核多元化,包括:
  1. 唱歌
  2. 聆聽/樂理/節奏
  3. 直笛或自選樂器
  4. 平時分(平時分乃課堂平日表現,包括合作學習、創作性活動等)
    ※全年考核兩次(一至五年級於二、三學段進行考試;六年級則於一、二學段進行考試)

 

學習活動:

課程:

  1. 設立校本課程「音樂小豆芽」,以優化課堂教學。
  2. 一至二年級之課程主要以歌唱練習及節奏訓練為主,一年級會於第二學段開始教授學生吹奏陶笛。
  3. 三年級第二學段開始教授直笛,學生必須帶備直笛上課。
  4. 一至六年級之音樂課程中滲入創作活動及音樂欣賞,並用電腦進行音樂創作,藉此培養學生的創作力及評賞能力。

音樂科活動:

  1. 除了常規課堂,本校亦提供機會,讓學生從不同途徑接觸和學習音樂;
    為學生安排不同的音樂演出機會,讓學生學懂欣賞音樂,並享受與人分享音樂。 
    • 「正賢SING 夢」活動
    • 挑戰無極限(自學任務)
    • 「潛能盡展」音樂會
  2. 為學生安排不同團隊音樂活動,除讓學生學懂互相合作和欣賞的重要性外,更讓學生從中發揮潛能,建立自信心。
    • 課外活動:管樂團、敲擊樂合奏、合唱團、樂器班、音樂基礎班
    • 智叻課活動:中國鼓
  3. 參與保良局音樂質素圈獎勵計劃,鼓勵學生參與不同類型的音樂活動,豐富學習經歷。

 

『音樂質素圈獎勵計劃 』

為提高整體音樂教育質素,鼓勵學生發展音樂潛能,本校參加【保良局音樂質素圈及獎勵計劃】。除每學年進行校內音樂能力評估外,更額外嘉獎有參與各項音樂訓練或活動之同學,獎勵項目及計算方法詳列如下:


(一)獎勵項目:


  1. 根據學生之學段評估成績,表現優良的學生可獲積點:
     評估總成績達A等之學生,可獲積點3個;評估總成績達B等之學生,可獲積點2個。
  2. 為鼓勵學生參加校內或校外之音樂活動或訓練,如樂器班、合唱團等,其表現優良之學生,將根據下表,給予積點,以資獎勵。

    年級

    應屆學校音樂節(樂器合奏或獨奏、合唱或獨唱)
    比賽獲冠軍

    應屆學校音樂節(樂器合奏或獨奏、合唱或獨唱)
    比賽獲亞軍

    應屆學校音樂節(樂器合奏或獨奏、合唱或獨唱)
    比賽獲季軍

    應屆學校音樂節(樂器合奏或獨奏、合唱或獨唱)
    比賽表現滿意

    參加香港兒童合唱團、葉氏兒童合唱團或其他地區性合唱團

    P.1 至 P.6

    積點10個

    積點8個

    積點6個

    積點3個

    積點1個


    年級

    參加校外音樂活動獲冠軍(包括區際及保良局屬下小學音樂比賽)

    參加校外音樂活動獲亞軍(包括區際及保良局屬下小學音樂比賽)

    參加校外音樂活動獲季軍(包括區際及保良局屬下小學音樂比賽)

    參加校外音樂活動表現滿意(包括區際及保良局屬下小學音樂比賽)

    代表學校參加公開演出

    P.1 至 P.6

    積點8個

    積點6個

    積點4個

    積點2個

    積點2個


  3. 為鼓勵學生參加英國皇家音樂學院、上海音樂學院、中央音樂學院及聖三一音樂學院考試,如學生於該學年參加任何樂器或樂理考試及格者,將根據其考試成績對照下表,給予積點,以資獎勵。


    年級

    每升一級,獲積點5個
    (老師跟據上次報考級數計算)

    P.1 至 P.6


  4. 為鼓勵學生參加校內或校外的音樂活動或比賽,如天才表演、歌唱比賽或公開演出等,凡參加的學生將根據下表,給予積點,以資獎勵。

    年級

    參加音樂
    活動獲冠軍

    參加音樂
    活動獲亞軍

    參加音樂
    活動獲季軍

    參加音樂
    活動表現滿意

    參加音樂
    訓練課程

    P.1 至 P.6

    積點4個

    積點3個

    積點2個

    積點1個

    積點1個


    校方統計學生每學年所獲積點之數目,並將積點按年累積,達40個積點或以上,將獲保良局頒發金、銀或銅校徽。計算方法如下:

    40-69個積點 -------- 獎狀、銅校徽各一
    70-99個積點 -------- 獎狀、銀校徽各一
    100個或以上積點 -------- 獎狀、金校徽各一

    ※學生不得於獲得金校徽前獲同一獎項多於一次。若學生獲取金校徽後,可將剩餘積點撥入新一年度繼續累積。


  5. 樂器班
    中國鼓
    E - 樂團
    吹管小組
    敲擊樂合奏相
    樂隊
    合唱團
    音樂基礎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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